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其粮食烘干机及附属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粮食烘干机及附属设施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 HZCGGK2016024
二、招标项目及简要说明:
1 、本项目主要包含粮食烘干机2台、燃煤热风炉1套、供热风管网2套、上粮斗式提升机1套、统一进料螺旋输送机1套等粮食烘干设备一批。
加入日期: 2016-06-02 截至日期: 2016-06-21
详细货物清单及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方案》。本项目包括: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安装验收完毕(设备卸车费用卖方承担)。
3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 其它形式均不接受 ,并对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票人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新浦支行;账号:70200101316012320。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为注册生产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厂家;
3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登记及开标信息:
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13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 海州区解放中路 55 号财政局 706 室 ) ;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00时前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地点: 海州区财政局 801 会议室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
2 、投标确认函,见附件二;
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原件或公证件 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6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一楼大厅,联系人:银银,联系电话: 85572317 )。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必须另外提供的资料为: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在同一页纸上),加盖单位公章; 2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三; 3 、项目审查表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四;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项目经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它事项:
1 、为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在提交《报名登记表》之后因故放弃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拒绝其以后参加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2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报名登记时可自行携带U盘领取招标文件,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报名登记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如果有)。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现场勘查: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潜在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潜在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担。
七、联系事项:
海州区粮食局 联系人: 王祖奎 联系电话:13605135702
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苏 秦 联系电话:0518-85605585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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